城市
  • 北京
  • 天津
  • 上海
  • 重庆
  • 河北
  • 辽宁
  • 吉林
  • 黑龙江
  • 内蒙古
  • 新疆
  • 甘肃
  • 宁夏
  • 陕西
  • 山西
  • 河南
  • 山东
  • 青海
  • 安徽
  • 浙江
  • 江苏
  • 江西
  • 湖南
  • 湖北
  • 四川
  • 云南
  • 贵州
  • 广西
  • 您所在的位置: 主页 > 热点资讯

   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外部事项办理的通告
    心理咨询师(www.9ed.cn) 发布时间:2022-12-27

    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“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”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》(内党办发电〔2022〕25号)要求,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部事项进行了梳理、规范、优化,形成《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(下放外部事项)》和《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(外部事项“减材料、减环节、减时限”)》清单,经自治区药监局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公布实施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。

    特此通告。


  • 在线咨询
    • 姓名:
    • 联系电话:
    • 问题: